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強醫療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建立統一規范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參照國家醫療保障局《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定本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辦事指南。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發展需要,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出發,以改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為導向,建立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清單制度,制定并發布我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辦事指南,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規范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能,增強服務意識,通過提供全面規范、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不忘初心,強化使命擔當。提高政治站位,把制定、發布、實施政務服務辦事指南作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深刻領會制定政務服務辦事指南的重要意義,切實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持續推進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工作,打通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讓群眾辦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順心。
(二)因地制宜,聚焦問題解決。針對當前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領域存在的辦事流程不夠簡化規范、參保轉移接續和手工報銷手續繁瑣且時間周期長、異地就醫備案不夠便捷、經辦服務體驗不夠理想等問題,對照我省清單和指南認真摸底排查,立行立改,切實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三)堅守底線,堅持便民高效。以服務事項清單和本指南作為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的最底線,進一步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辦好,鼓勵探索“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堅決取消不必要的環節和手續,切實提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標準化水平,打造群眾滿意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
三、政策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令第41號)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
(四)《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醫保發〔2020〕18號)
(五)《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
(六)《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
(七)《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
(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20號)
(九)《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2019年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3號 )
(十)《關于建立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業務協同管理工作機制的通知》(醫保辦發〔2019〕33號)
(十一)《關于妥善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勞社廳發〔2002〕8號)
(十二)《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加快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的通知》(國醫保電〔2018〕14號)
(十三)《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十四)《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財社〔2013〕217號)
(十五)《甘肅省勞動廳關于印發<關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甘勞發〔1999〕第205號)
四、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及辦事指南
(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變更登記
1.單位參保登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經相關部門批準成立的用人單位,含新參保、暫停參保、注銷登記、單位拆分、合并、分立等。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單位成立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單位批準成立的文件或通過查詢市場監管部門“五證合一”數據獲取用人單位信息;
②《基本醫療保險單位參保信息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6)辦理時限:
①5個工作日
②即時辦結:通過查詢市場監管部門“五證合一”數據獲取信息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2.職工參保登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新參加醫療保險的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
①線下辦理:
自行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委托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需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權委托書。
②線上辦理: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申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在職職工
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含增加、中斷、終止、恢復、在職轉退休)(加蓋單位公章)。
②靈活就業人員
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③特殊人群
有效身份證件:
港澳臺人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
外國人:就業證件及居留證件,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出國定居:護照或永久居留證;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6)辦理時限:
①在職職工5個工作日
②靈活就業人員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3.城鄉居民參保登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城鄉非從業居民、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高中、中專、技術學校學生、中小學學生、學齡前兒童。
(3)辦理渠道:
① 線下辦理:
自行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辦理;
委托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需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權委托書。
②線上辦理
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申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件;
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4.單位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醫療保險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參保單位。
(3)辦理渠道:
①線下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
②線上辦理: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申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②參保單位(多證合一)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機構類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提供: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上級單位批復文件。
*無法提供上述資料原件:由單位核對原件與復印件的一致性,并在復印件上注明“原件與復印件相符”,由辦事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5.職工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醫療保險登記信息改變的參保職工。
(3)辦理渠道:
①線下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
②線上辦理: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申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參保信息變更登記表》(關鍵信息變更加蓋公章);
②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③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參保人變更銀行賬戶信息: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⑤副處級及以上人員職級改變:組織任命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職稱改變的,還應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和聘任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⑥享受醫療照顧人員:當地政府有關享受醫療照顧人員的政策文件和遴選確認文件;
⑦無法提供原件:由單位核對原件與復印件的一致性,并在復印件上注明“原件與復印件相符”,由辦事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6.城鄉居民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醫療保險登記信息改變的城鄉居民。
(3)辦理渠道:
①線下辦理
自行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委托人的社會保障卡(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被委托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②線上辦理
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申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參保信息變更登記表》;
②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③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變更: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參保人變更銀行賬戶信息: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⑤特殊身份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相應證明材料。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信息查詢和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
7.參保單位參保信息查詢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單位。
(3)辦理渠道:
①線下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②線上辦理: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辦結
(5)辦理材料:單位有效證明文件,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介紹信。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參保人員參保信息查詢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
①線下辦理: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②線上辦理: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辦結
(5)辦理材料: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9.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
①因死亡退保的參保人員;
②出國定居的人員;
③主動放棄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④長期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
⑤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時無法轉移個人賬戶資金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上述①②類人員需提供:
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申請表》。
②因死亡退保的參保人員需提供:
繼承人身份證;
銀行卡賬戶信息;
死亡證明或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死亡信息。無法查詢時:個人承諾書。
③主動放棄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需提供:
主動放棄基本療保險的情況說明或個人承諾書。
(6)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銀行卡賬戶信息
②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③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三)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10.出具《參保憑證》
(1)受理單位:轉出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申請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
①由轉出地經辦機構辦理。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采用政務服務網、APP等電子《參保憑證》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11.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1)受理單位:轉入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接續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
①轉入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受理并負責辦結。
-轉入地經辦機構應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生成并發出《聯系函》;
-轉出地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10個工作日內生成、發出《信息表》并劃轉資金;
-轉入地經辦機構收到《信息表》和轉移資金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②有條件的可通過平臺、網絡、APP等方式進行信息傳遞。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②《參保憑證》(含電子《參保憑證》);
③《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6)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轉入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
12.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備案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退休后在異地定居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3)辦理渠道:??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采用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不見面”備案。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登記備案: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備案表、異地安置認定材料(“異地戶口簿首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個人承諾書);
②取消備案: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13.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異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3)辦理渠道:?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采用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不見面”備案。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登記備案: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備案表、長期居住認定材料(居住證明或個人承諾書);
②取消備案: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采用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14.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備案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3)辦理渠道:?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采用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不見面”備案。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登記備案: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備案表、異地工作證明材料(參保地工作單位派出證明、異地工作單位證明、工作合同任選其一或個人承諾書)。
②取消備案: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15.異地轉診人員備案
(1)受理單位:參保地轉診醫療機構
(2)服務對象:符合參保地轉診轉院規定的轉診轉院人員。
(3)辦理渠道:?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采用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不見面”備案。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備案表和具有轉診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轉診轉院證明材料。
(6)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五)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認定
16.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認定
(1)受理單位: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②符合要求的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
(2)服務對象:患有門診慢特病病種范圍內相關疾病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
①符合要求的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認定;
②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復核、備案。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②《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
③病歷資料或檢查資料。
(6)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符合要求的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服務窗口查詢;
②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③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六)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手工(零星)報銷
17.門診費用報銷(實現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的統籌地區可參照執行)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2)服務對象:
①因就醫地定點醫院未接入國家異地就醫平臺而造成無法即時結算的參保人員;
②因其他原因未能即時結算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
①符合要求的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認定
②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復核、備案。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普通門診
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醫院收費票據;
門診費用清單;
處方底方。
②意外傷害就醫
上述普通門診辦理資料;
交警事故認定書、法院判決書、調解協議書等公檢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無法提供的應填寫個人承諾書。
③急診
上述普通門診辦理資料;
急診診斷證明。
(6)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18.住院費用報銷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2)服務對象:
①因就醫地定點醫院未接入國家異地就醫平臺而造成無法即時結算的參保人員;
②發生住院前急診搶救醫療費用,且不能即時結算的參保人員;
③因其他原因未能即時結算的參保人員。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住院
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醫院收費票據;
住院費用清單;
診斷證明、病歷資料。 ?
②意外傷害就醫
上述住院辦理資料;
交警事故認定書、法院判決書、調解協議書等公檢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無法提供的應填寫個人承諾書。
③急診轉住院
上述住院辦理資料;
急診診斷證明。
(6)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七)生育保險待遇核準支付
19.產前檢查費支付
(1)受理單位:
①本地生育: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
②異地生育: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人員
(3)辦理渠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②醫院收費票據;
③費用清單;
④診斷證明。
(6)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它: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相互提供證明材料。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平臺如無法通過其他部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等,由辦理人提供,無法提供的,需提供個人承諾書。
20.生育醫療費支付
(1)受理單位:?
①本地生育: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
②異地生育: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參保職工。
(3)辦理渠道:
①本地生育: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②異地生育: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②醫院收費票據;
③費用清單;
④病歷資料。
(6)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它: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相互提供證明材料。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平臺如無法通過其他部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等,由辦理人提供,無法提供的,需提供個人承諾書。
21.計劃生育醫療費支付
(1)受理單位:
①本地生育: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②異地生育: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2)服務對象: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參保職工。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②醫院收費票據;
③費用清單;
④病歷資料。
(6)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它: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相互提供證明材料。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平臺如無法通過其他部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等,由辦理人提供,無法提供的,需提供個人承諾書。
22.生育津貼支付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參保職工。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②病歷資料。
(6)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它:
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相互提供證明材料。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平臺如無法通過其他部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等,由辦理人提供,無法提供的,需提供個人承諾書。
(八)醫療救助對象待遇核準支付
23.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貼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中,符合資助條件的救助對象。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救助對象身份證明(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
②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障參保費用有效憑證。
(6)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它:
①與其它費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通過與相關部門(民政)聯網實時推送救助對象身份信息;
③符合救助條件但未經認定的應提供《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委托授權書》由相關部門認定后進行報銷。
24.醫療救助對象手工(零星)報銷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
①因就醫地定點醫院未接入國家異地就醫平臺而造成無法即時結算的參保救助對象;
②發生住院前急診搶救或受外傷需做外傷第三方調查的醫療費用,且不能即時結算的參保救助對象;
③已辦理跨省異地安置,在甘肅省外發生的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的參保救助對象;
④因其他原因未能即時結算的參保救助對象。
(3)辦理渠道: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
①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
②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補償后的結算單、定點醫療機構處方或定點藥店購藥發票;
③《醫療救助申請卡》。
(6)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它:
①與其它費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通過與相關部門(民政)聯網實時推送救助對象身份信息;
③符合救助條件但未經認定的應提供《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委托授權書》由相關部門認定后進行報銷。
(九)醫藥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
25.醫療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
(1)受理單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醫療機構。
(3)辦理渠道:醫療機構自愿申請,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審核、評審通過。
(4)辦理流程:公布條件—自愿申請—材料受理(初審)—現場考察—審核評估—結果公示—培訓簽約—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定點醫療機構簽約申請書》,附件包括:《臨床、醫技科室信息登記表》、《醫師信息登記表》、《護理人員信息登記表》、《醫技人員信息登記表》、《大型醫療設備清單》、《其他醫用設備清單》。
②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發放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
③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產權證明復印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④執業證書及相關醫務資格證書。
⑤醫療機構設置批復文件、等級評審文件或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的相應登記證明材料(復印件)。
⑥醫療保險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醫療保險負責人及工作管理人員名單和聯系電話,工作人員花名冊、工資支付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⑦藥品采購情況備案表。
⑧醫療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的承諾書。
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辦理時限:限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26.零售藥店申請定點協議管理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零售藥店。
(3)辦理渠道:零售藥店自愿申請,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審核、評審通過。
(4)辦理流程:公布條件—自愿申請—材料受理(初審)—現場考察—審核評估—結果公示—培訓簽約—辦結
(5)辦理材料:?
①《定點零售藥店簽約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藥學技術人員情況登記表》、《在售西藥品種清單》、《在售中成藥品種清單》、《在售中藥飲片品種清單》、《在售藥品匯總表》。
②《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③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產權證明復印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④零售藥店以下工作人員須提供:
執業藥師提供執業藥師資格證、注冊證、身份證;
財務管理人員提供職稱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營業人員提供藥品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其他人員按要求提供相關證照材料。
⑤藥品、價格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⑥藥品經營的品種清單(標明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品種)。
⑦醫療保險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醫療保險負責人及工作管理人員名單和聯系電話,工作人員花名冊、工資支付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⑧零售藥店提交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的承諾書。
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辦理時限:限時辦結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十)定點醫藥機構費用結算
27.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費用結算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定點醫療機構。
(3)辦理渠道:定點醫療機構線上或線下申請,簽署協議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審核、結算、支付。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辦理材料根據定點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執行。
①醫療機構HIS相關數據上傳至醫保信息系統;
②參保人員結算信息和醫療費用結算申報匯總表;
③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6)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28.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費用結算
(1)受理單位: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2)服務對象:定點零售藥店。
(3)辦理渠道:定點零售藥店線上或線下申請,統籌地區簽署協議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審核、結算、支付。
(4)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撥付—辦結
(5)辦理材料:辦理材料根據定點零售藥店與經辦機構簽訂的協議執行。
(6)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7)查詢方式:
①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政務服務窗口查詢;
②有條件的市州可以通過電話、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手機APP客戶端等方式查詢事項的辦理進程。
(8)其他
①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簽章代替單位公章;
②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使用符合國家電子政務標準的電子證照代替實體證照;
③使用高拍系統的統籌地區可取消辦理材料中的復印件。
五、政務服務事項的查詢和監督
(一)查詢方式:電話查詢、政務服務網絡查詢、手機APP查詢、政務服務大廳咨詢臺(窗口)查詢。
(二)監督電話: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設定。
(三)評價渠道:
(1)建立“好差評”評價系統(滿意度調查系統)。
(2)每個經辦服務窗口、平臺和人員都接受評價。
(3)形成“好差評”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銜接。確保每個差評都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