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協議定點醫藥機構:
為加強疫情防控,減少人員流動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魯醫保發〔2020〕4號)要求,按照盡量實現“不見面”辦理的原則,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優化省直協議定點醫藥機構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簡化醫藥機構費用結算流程。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費用結算單推遲報送(含2020年1月、2月費用),暫由省醫保中心根據系統數據先行結算撥付,待疫情結束后補報并統一清算。各協議定點零售藥店消費情況、大額費用明細等暫停報送。疫情結束后具體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二、簡化醫保結算系統“三目錄”申報流程。對需要申報的藥品、診療、醫用耗材項目,由醫療機構將紙質材料掃描或拍照后通過微信、郵箱(zgerst@shandong.cn)等方式報送,取消紙
質材料報送(無須補報)。
三、優化門診大病資格確認、備案流程。各醫療機構結合自身實際,取消內部紙質材料報送,充分利用單位內網、微信、郵箱等渠道進行省直參保患者門診大病資格確認、備案,簡化患者院內手續辦理。省醫保中心暫停發放和更換門診大病專用病歷本,允許門診大病備案患者不持專用病歷本就醫。
四、延長慢性病患者取藥量。為避免患者多次往返醫院,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器官移植抗排異藥物治療、精神病等病情穩定并需要長期服用固定藥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據病情需要長期處方量可放寬到3個月。尿毒癥透析、放療等患者可以一次結算多次治療費用。疫情防控期間慢性病處方單獨核算管理,不納入門診人次費用考核。
五、做好確診和疑似患者費用結算和信息記錄。對省直確診和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定點救治醫院門診和住院發生的費用,按省直醫保政策聯網結算后,個人負擔費用先由醫保基金墊付,待疫情結束后由醫保和財政部門清算補助。對異地患者,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先就醫后結算的原則,先由醫保基金墊付費用,同時要做好有關信息記錄,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參保地等,疫情結束后統一清算。
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結合本醫院實際細化操作流程,同時在門診、住院就醫結算等方面完善措施,優化流程,減少排隊等待時間,減少感染風險。在疫情防控期間,遇有問題及時溝通。
附件:山東省醫療保險事業中心疫情防控期間業務受
理及咨詢電話
山東省醫療保險事業中心
2020年1月29日
附件:
山東省醫療保險事業中心疫情防控期間
業務受理及咨詢電話
|
業務名稱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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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費用結算 |
81286771、81286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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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錄”維護 |
81286775、 86198859(藥品)、 86198960(診療、醫用耗材) |
|
門診、門診大病定點變更 |
81286770、81286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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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大病資格確認、備案 |
8128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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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險報銷 |
81286770 |
|
異地就醫備案及費用結算 |
81286762、86198972 |
|
零售藥店相關業務 |
86198971 |
|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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