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醫療機構:
?? 為進一步規范一次性材料使用管理目錄,制定了《青海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目錄(2020年版)》(以下簡稱醫用耗材目錄)與《青海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保醫用耗材目錄(2020年版)》(以下簡稱醫保耗材目錄),現印發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 一、《醫用耗材目錄》適用于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醫保耗材目錄》適用于全省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 二、各相關醫療機構加強醫用耗材的管理,嚴格執行相應醫療服務項目除外內容所對應的醫用耗材進行收費,凡列入項目“內涵一次性耗材”一律不得另行收費,列入“除外內容”中的醫用耗材可單獨收費。
?? 三、《醫用耗材目錄》和《醫保耗材目錄》實行四級分類,只作為醫療服務項目“除外內容”的配套管理和確定醫保支付類別使用,不作為單獨收費的依據,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醫用耗材進行串換、分解或變更收費。
?? 四、對《醫用耗材目錄》和《醫保耗材目錄》中部分材料的名稱與實際使用時注冊證名稱不一致的,按照產品注冊證書的適用范圍及其功能是否符合當前醫療服務項目和“除外內容”的范圍進行確定。
?? 五、對《醫用耗材目錄》和《醫保耗材目錄》中可以復消使用的醫用耗材,按照可復消次數平均分攤原則進行收費。
?? 六、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內涵中提及確需使用的醫用耗材,但在內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內容中均未列入的,按照先申報修訂醫療服務項目,后增補醫用耗材目錄的流程進行管理。
?? 七、《醫保耗材目錄》四級分類下屬醫保支付范圍的,報付類別為乙類。參保人員使用乙類醫用耗材發生的費用,由個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按規定報付。涉及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按現行政策執行。各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按照《醫保耗材目錄》規定的的醫保支付范圍執行。
?? 八、城鎮職工使用《醫保耗材目錄》,按各統籌地區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執行;全省城鄉居民使用《醫保耗材目錄》,按照《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個人自付比例有關政策的通知》(青醫保局發〔2019〕163號)規定執行。
?? 九、省級醫保經辦服務中心會同省醫保信息中心做好目錄調整的系統維護與更新工作,各市州醫保部門、各定點醫療機構同步做好相關工作。
?? 十、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省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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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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