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23年醫藥集中采購和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醫藥價格的管控,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實惠的醫療服務。
?? 2020年開始實施的藥品集中采購,通過國家組織統一采購,以數量換價格,使藥品價格得到了有效控制,為廣大患者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今年,國家繼續加大藥品集中采購力度,擴大了采購范圍,調整了采購方式,不斷推進醫藥價格管理工作。《通知》明確要求,到2023年底,每個省份的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累計達到450種,其中,省際集采藥品應達到130種,化學藥、中成藥、生物藥均應有所覆蓋。
??? 截至目前,包頭市的國家和省際聯盟集采已有565種藥品落地執行,提前完成了國家規定的目標。今年10月26日,包頭市完成了江西牽頭省際聯盟集采干擾素約定量的填報工作,集采藥品品種范圍向生物制劑邁進一步。
??? 為實現醫保藥品全部納入國家組織集中采購、擴大藥品集中采購覆蓋范圍、加強藥品價格監管、建立藥品價格聯動調整機制等目標任務,《通知》提出了具體措施:一是繼續推行藥品集中采購政策,完善采購方式,加大采購力度。二是建立醫保藥品價格聯動調整機制,確保醫保藥品價格合理。三是建立基于醫療服務量的藥品價格機制,逐步擴大藥品價格范圍,提高藥品價格透明度和公平性。
??? 本次《通知》的發布,對于推進我國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提高人民群眾醫療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和積極影響。通過加強醫藥價格的管理和控制,一方面可以降低患者用藥成本,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提高患者就醫體驗,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的信心和滿意度。另一方面,可以促進醫療機構資源合理配置,醫療服務質量提升,推動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同時,還可以優化藥品市場競爭環境,提高醫藥企業生產效率及競爭力,規范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提升藥品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