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局、省直醫療機構:
為全面實施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科學規范地做好我省基本藥物增補目錄調整遴選工作,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3]20號),經研究,決定在我省醫療機構開展2011年版省增補基本藥物綜合評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掌握我省226種增補基本藥物(《江西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增補目錄(基層部分2011年版)》)在醫療機構采購、配備、使用等情況,為我省基本藥物增補目錄調整遴選工作提供依據。
二、評價范圍
省直各醫療機構;各設區市抽取市本級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各1家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家;各縣(市、區)抽取本級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鄉鎮中心衛生院各1家及鄉鎮一般衛生院2家,詳見《各設區市填報機構數量表》(附件2)。
三、評價內容
醫療機構對我省226種增補基本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適用性、使用管理現狀進行綜合評價,按照要求,填報《江西省2011年版基本藥物增補品種綜合評價表》(Excel格式文件,見附件1)。未使用的品種可以不予評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增補基本藥物評價工作對科學開展我省基本藥物增補目錄調整遴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負責,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本機構的評價工作。
縣(市、區)衛生局負責收集審核轄區內本級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評價表形成文件夾報市衛生局;市衛生局負責收集轄區內本級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縣(市、區)評價表,形成文件夾報送。
(二)及時報送材料。各設區市衛生局、省直醫療衛生機構請于10月25日前以電子版形式報送至省衛生廳藥政處。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衛生廳網站/藥政管理/通稿公示欄下載。
聯 系 人:胡小平
電子郵箱:jxswstyzc@163.com
聯系電話:0791-86256240
江西省衛生廳辦公室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