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全省各級衛生部門和衛生監督執法機構針對不同類型民營醫院,突出重點進行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民營醫院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督查內容主要包括:醫療機構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各類證照;是否租借執業證照開業和承包科室;是否超出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醫療機構執業人員是否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或從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執業醫師是否超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地點從事醫療執業活動,醫師多點執業是否進行備案;是否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是否違規開展放射診療、醫療美容、母嬰保健、計劃生育等技術和泌尿、皮膚性病等診療活動;是否違規發布醫療廣告。重點檢查重復收費和未經備案公示的自立項目收費和超標準收費情況。
《方案》明確,將監督檢查結果與醫療機構校驗、評審、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等掛鉤,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