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廣西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桂醫保發〔2022〕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方便參保群眾就醫購藥,本著“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權責明晰、動態平衡”的原則,加強醫保精細化管理,促進醫療機構供給側改革,發揮零售藥店市場活力,為參保人員提供適宜的醫藥服務。通過公布準入條件、醫藥機構自愿申請、資料初審和受理、實地評估、結果公示等程序,同意以下1家零售藥店取得百色市那坡縣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資格,現面向社會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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