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3號)要求,為強化醫用耗材醫保支付管理,堅守“?;尽惫δ芏ㄎ?,落實“十四五”期間按準入法制定全省統一醫用耗材醫保目錄并健全動態調整機制的工作部署,規范編碼管理和目錄管理,結合我區實際,我局擬制定《廣西醫保醫用耗材目錄》(2025年版)(以下簡稱醫用耗材目錄),現就目錄編制原則公示如下:
一、目錄結構
《醫用耗材目錄》以國家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數據庫中醫保編碼的前15位(三級分類+通用名+材質特征)作為耗材醫保通用名進行管理。目錄采用準入法制定,綜合考量醫用耗材的功能作用、臨床價值、費用水平、醫?;鸪惺苣芰σ约拔覅^醫保政策的延續性等因素。目錄內容主要包括醫用耗材代碼、一級分類、二級分類、三級分類、材質、特征、支付標準等核心信息。
二、支付范圍
《醫用耗材目錄》所列耗材,屬于廣西醫保醫療服務項目并符合國家及自治區醫療保障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醫用耗材,未列入目錄的醫用耗材,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支付類別
《醫用耗材目錄》內醫用耗材按醫保支付標準分類管理,即200元(含200元)及以下為甲類醫用耗材,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為乙類醫用耗材,500元以上為丙類醫用耗材。甲乙丙類醫用耗材按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實行按類別、按碼對照支付,不區分生產企業。
四、支付標準
《醫用耗材目錄》中所列醫用耗材,分已集采、未集采產品,實行分類支付管理:
(一)已集采產品
1.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
2.非中選產品。按以下規則支付:實際銷售價低于最高中選價格的,以實際銷售價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實際銷售價高于或等于最高中選價格但不超過其2倍的,以最高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實際銷售價超過最高中選價格2倍的,以最高中選價格的110%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并在兩年內漸進調整至不超過最高中選價。
(二)未集采產品
1.實際銷售價低于5000元(含5000元)的,以實際銷售價作為醫保支付標準。
2.實際銷售價高于5000元的,采取量價加權法+同價區標準調節法綜合設定醫保支付限價,超出限價部分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
五、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醫用耗材目錄》根據醫療科學技術發展、我區醫?;疬\行情況,結合立項指南規范、集采及支付管理政策調整及國家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庫更新等因素,適時開展動態調整。
公示時間為: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對編制原則提出意見建議。如有意見建議,請在公示期間將修改意見及理由發送至電子郵箱gxybjyygl@126.com(為便于核實,單位意見需提交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電子版,個人意見請署真實姓名,并附相關證明資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